若双方签署之合同并未明确规定
违约责任的具体金额,那么在任何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时,另一方依然有权利向其提出
违约赔偿要求。
在此种情形下,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
赔偿额度应与其
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也包括了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违约方本身原本能够获取到的多种潜在利益。
然而,关于损失
赔偿金额的确立,我们还需遵守所谓的“合理预见规则”,这也就是说,违约方自身在制定和
签订合同环节就应该已经预见到或至少是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各种
经济损失。
在法律实践过程中,主张损失的一方必须承担起
举证责任,以证明其遭受的具体损失数额以及该损失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
法院将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双方各自的过失程度等多项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然后再酌情决定赔偿的最终数额。
因此,即使合同当中并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具体金额,并不代表违约方无需为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