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位律师涉嫌制造伪造
证据时,按常规程序,应该由直接负责处理该名律师事件的公安部门
立案并进行深入调查。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
刑事犯罪中的
辩护人和
诉讼代理人制造、销毁或伪造证据,以及妨碍
证人为案件提供真实证词的行为都将被视作为严重的
犯罪行为。通常来讲,侦查工作应置于对案件具有
管辖权限的公安部门进行。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警方将会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合法地搜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类证据,这些证据可能涵盖了
物证、
书证或是证人的
证言等多种形式,旨在核实案件是否构成
犯罪以及犯罪所涉及到的详情程度。假如经过全面调查后得出结论:犯罪的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的,那么相关文件和材料就将被移送给检察院进行审查以便决定是否
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