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领域中的
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该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具体而言,自保险公司正式向遭受损失的投保人支付保险
赔偿款项的那日起开始算起。在此三年内,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行使代位求偿权,如若未能及时采取行动,可能会导致相关权利的消失。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在此过程中,可能由于一些法定的特殊情况出现而导致时效的中断或者中止。所谓“中断”,是指由于某些法定原因使得以往已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无效,且自此开始,诉讼时效从新的起点重谈。而“中止”则是指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为法定原因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将暂时停止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