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效力待定的各类
法律行为经过有权追认者予以确认之后,将从行为正式成立之时起开始发生
法律效力。
在实际法律实践中,效力待定的情形包括了未成年或精神障碍者在超越自身能力所及的范围之内实施的
民法法律行为、未经授权的
代理人代表被代理人名义所提出的出面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等等。
若该等行为得到了有权追认人员的明确同意或者认同,便可以视为对其实施过程及其结果的接受和许可。
而这样的确认行为,一旦得以实现,即会产生
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使得该行为自始至终都具备合法性。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追认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否则有可能导致该行为最终无法获得法律承认并成为无效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