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合同其效力的调整及转化主要依赖于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追认的行为,也就是
法定代理人和被
代理人或者享有处分权的主体对该合同予以明确而肯定的认同。
当这种追认生效时,该合同便
溯及既往地具有了有效性。
其次,拒绝承认同样也是影响
合同效力的关键因素,它可能会导致合同自开始就归为无效。
紧接着是相对人拥有的催告权,这意味着当相对人希望确定合同是否真实有效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追认权人发起催告,要求对方在一定时间内给出明确答复。
此外,善意相对人还享有
撤销权,如果他们在追认权人做出追认决定前,发现自己是处在非知情的情形下实施了有关行为,那么他们仍然有权利撤销该合同。
需要强调的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这些因素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具体的事实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以确保最终的处理结果符合公正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