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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被追认前的效力由谁承担责任

效力待定合同在获得追认之前,始终处于不稳定、无法确定的状态,因此其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分配相对较复杂。
通常情况下,该种类型的合同效力未得到最终界定,处于悬而未决的局面。
倘若当事人确系善良并无过失,则其有权撤销该合同。
然而,如果相对人在明知合同效力尚未明确的前提下依然与之签订合同进行交易,那么其很可能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因合同效力不确定带来的不利影响。
在此过程中,如若产生了任何损失,责任的承担将取决于各相关方的过错程度。
若无权处分人或者无权代理人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他们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反之,如果相对人本身亦存在过错,同样需要分担相应的责任。
总的来说,我们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原则以及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责任的归属。
最新修订: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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