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无效合同时,我们通常会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返还财产、
折价补偿以及
赔偿损失。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无条件地继续履行已经失效的合同。
毕竟,当合同本身已经被认定为无效时,其履行的法律基础和依据亦随之消失。
实务中,对于此类无效合同,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当事人要求继续按原合同约定履行的诉求。
此外,由于无效合同从签订之初便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也无法产生所谓的
违约责任。
值得强调的是,在判断合同是否无效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无效合同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