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妇面临
离婚抉择之时,尽管其中一方可能自愿选择放弃所有财产,然而,他们仍须承担起对于未成年
子女抚养费用的法定责任。
抚养费用的支付并不以
财产分割为绝对前提条件,而它的首要功能便是为了满足年幼孩子们在生活、教育和医疗等各层面的需求。
具体而言,抚养费的金额将结合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准等诸多因素来进行综合考量和最终确定。
若在这个过程中,已同意
净身出户的那一方经济状况出现严重困难,以致于难以按照原本约定的数额支付抚养费用,那么他/她便有权向法庭提出减免要求,不过在此之前,必须提交充足并具有说服力的
证据来证明其自身经济状况发生了显著改变。
总的来说,净身出户与支付抚养费用这两者是由完全不同的法律条款所规范的,它们之间决然无法相互取代或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