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离婚时如何分割的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并非个人财产,一般不存在离婚时直接分割宅基地的情况。但基于宅基地建造的房屋,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依法分割。
如果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建造,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房屋的归属,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婚后未进行扩建等共同行为,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建造方所有。不过,若婚后有对房屋进行修缮、装修等添附行为,添附部分的价值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二、宅基地离婚后女方可分配吗
宅基地本身的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一般不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主张对房屋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需根据房屋实际情况而定,比如按份额进行实物分割,或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 。
如果宅基地是婚前男方取得,婚后没有共同建房等情形,女方通常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份额。但如果女方因离婚导致无房居住且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可向集体申请新的宅基地。总之,要综合婚姻情况、建房情况等具体判定女方是否能在离婚时获得相关权益。
三、宅基地离婚如何分割一户二宅的房产
首先,需明确宅基地的性质,其所有权归集体,夫妻双方只有使用权,不能单纯对宅基地进行分割。
对于一户二宅的房产分割:若房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建造,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其中一宅是一方婚前合法取得,且建房出资等也系其个人行为,该房产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二宅中有涉及家庭共有财产部分,要先析出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再进行分割。同时,法院判决房产归属时,还会考虑房屋实际居住使用情况等因素 。
在探讨宅基地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宅基地的分割有着特定的规则和考量因素。而在此基础上,延伸出来的问题是,离婚后宅基地上房屋的归属如何确定呢?以及如果一方想继续使用宅基地,另一方应如何获得相应补偿?这些都是围绕宅基地离婚分割可能出现的情况。当您面临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感到困惑时,不要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详细且针对性的解答,帮您清晰了解在宅基地离婚分割中您所拥有的权利和应遵循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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