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从设立之初便不拥有法律拘束力。
对于此种情形,常见且适当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返还标的物、
折价补偿、
赔偿损失等手段。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将无效合同转换为有效合同并非其解决方案之一。
一旦某项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无论以何种形式或途径,都不再可能赋予该合同
法律效力。
同样地,依照有效合同的约定去履行自身的
合同义务以及享有相应的合同权利,亦非我们处理无效合同时所需考虑的事宜。
毕竟无效合同并不符合法律对
合同生效所设定的必要条件,故欠缺形成合同约定法律效力的可能性也就不足为奇。
更为重要的是,在处理无效合同时,忽视其无效性质而试图保持合同原先的状态并无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