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情形下,通常由
追尾方担负起此交通意外责任的全部内容。
他们应当率先采取行动,第一时间保护事故现场并启动车上的危险警示设备,在车后适当范围内摆放
警告标示以提醒其他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紧接着,这部分人需要尽快与警方取得联系,等候专业交警到场勘验现场真实情况,明确此次事故的责任归属。
倘若两辆涉事汽车及其随车人员的损害程度较轻,并且对于事故责任没有异议,那么他们可以选择运用“快速处理快速
赔偿”的程序来解决纷争。
责任确定之后,追尾方需承担起赔偿受害方车辆维修费用以及因事故导致的运营损失(如涉及运营车辆)等直接
经济损失的义务。
若追尾方拒绝履行
赔偿责任或者双方就
赔偿金额存在分歧,受害方可通过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依法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
同时,
当事人还需牢记,务必实时告知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按照事先签订的
保险合同条款展开相应的理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