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间
离婚的问题上,原则上通常应将孩子交由女方
抚养。
这是由于婴儿在哺乳期较强的对母亲的依赖性以及为了确保婴儿获得最优质的养育和关怀。
然而,当出现特殊情况,例如女方患上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其无法与子女共同生活;或者女方在抚养条件充足的情况下却未能尽到责任,而男方提出了子女跟随己方生活的请求等等,那么孩子很可能会被判给男方抚养。
此外,
抚养权的归属还需要顾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能力等诸多因素。
即使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承担抚养职责的一方仍然需要支付
抚养费用,并且享有探访子女的基本权利。
总的来说,法院在裁定抚养权时,始终都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切实维护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宗旨作为重要考虑因素来作出最终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