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离婚事宜并牵涉到
子女抚养权问题时,通常需要提交如下几类材料:一、
身份证书:包括双方
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户籍登记册等;二、
结婚证书:以证实婚姻关系的确立;三、
离婚诉讼申请书:详细阐述离婚请求、子女
抚养权归属以及
财产分配等方面的主张;四、子女的出生证明:用于确认子女的
身份信息及其年龄状况;五、
夫妻共有财产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
房屋所有权证、
机动车驾驶证、银行存款单据等;六、能够证明自身具备更好的
抚养条件的
证据,例如个人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学历证明等;七、可以揭示被抚养人抚养环境恶劣情形的证据,如对方是否有不良嗜好、是否处于
犯罪行为中等不良记录。
值得强调的是,以上所列的具体资料依据不同地区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