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
离婚以后,如
房屋贷款尚未偿还完毕而欲申请
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过程中,首要关注的因素便是
离婚时针对财产以及
债务所做出的分配方案。
假如该方案明确规定了房屋所有权归属其中一方,无庸置疑的是,剩余的贷款义务将主要由该方承担。
在这个阶段,申请房屋证所有权证明书前,必须先与负责贷款的金融机构进行妥善协商,以期望变更
贷款人或是获得其同意。
随后,根据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好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例如
离婚协议、
离婚证明文件、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购
买房屋合同等等。
倘若这对前夫妇曾经就贷款责任达成共识,共同承担,那么在申请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过程中,他们有可能需要共同参与。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拒绝合作,另一方则有权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国家
强制执行,从而完成所有手续。
总而言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关键要正确理解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及其债务的具体安排,并且积极地与负责贷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密切沟通和有效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