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拆迁款被被委托人拿走了,咱们可以按下面的方法把钱追回来。
第一步得收集证据。像委托合同、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款发放凭证这些材料都得留好,用它们来证明委托关系是存在的,确定拆迁款到底有多少,还有被委托人确实领走了这笔钱。这些证据对之后维权特别重要。
证据都收集齐了,就先试着和被委托人沟通协商。跟对方讲清楚,他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占有,让他把拆迁款还回来。协商的时候,最好录个音,把协商内容固定下来。
要是协商没用,就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让第三方帮忙,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还款协议。
要是调解也解决不了问题,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在委托合同里,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拿到的财产,得转交给委托人。去法院起诉的时候,要把之前收集的证据都交上去,让法院判决被委托人返还拆迁款。要是被委托人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也能依据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要求他返还。要是官司打赢了,被委托人还不按照判决还钱,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法院的强制手段把拆迁款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