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涉嫌犯有
非法拘禁罪而被依法采取
刑事拘留措施,那么通常情况下其
拘留期间不得超出 37 天之界线。
此属刑事拘留的一项强制性手段,由公安机关基于对已
被拘留人员的实际状况,如判断确须进行
逮捕则应在拘留之日起 3 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批并获得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 1 至 4 日。
针对那些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以及
结伙作案的重大
犯罪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 30 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
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必须在 7 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刑事拘留的期限并非最终的
处罚期限,一旦最终被判定为有罪,便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相应的
刑罚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