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虽然
欠条并没按照手印签署规程,但是通过签名这一方式进行确认,也通常受到相关法律体系的保护。
根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若
当事人选择以
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那么自双方当事人在欠条上签字或加盖公章的那一刻起,该份合同便正式生效。
欠条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只要其内容包含了
借贷关系的基本要素,例如欠款金额、还款期限以及欠款的具体缘由等等,并且这些都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体现,那么仅凭签字就足以使其具有
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能够附加手印,无疑将增强欠条作为
证据的证明力度。
即便欠条上并无手印,只要存在其他证据能够进一步证实欠条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如银行转账记录、
证人证言等,在法律层面上仍然可以被视为主张债权的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