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公司法》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所认购之股份作为对公司负有的责任范围。
这些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要严格遵循并履行公司的章程制度;
其次,应按照自己所认购的股份以及支付股款的具体方式来履行自身的
出资义务;此外,股东必须慎重行使其权利,切勿因滥用
股东权利而损害到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也不能像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那样,对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当这些责任和义务受到违反时,股东将可能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承担相关的
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