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及新的
违法犯罪行为时,对于其
管辖权的确认通常依据如下原则进行: 涉案场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具有优先管辖权。
而所谓的“涉案场所”则涵盖了犯罪行为实施地以及
犯罪结果发生地这两个方面。
若新罪行与之前的罪行属于同一个案件范畴,那么通常情况下,应由负责处理前一起案件的相关机构一并承担
管辖责任。
然而,若新罪行的管辖权归属存在争议,则应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进行
指定管辖。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触犯新罪行的性质往往较为严重,有可能导致原有的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被
羁押于看守所之中,同时也将对
量刑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