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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中止审理期间通常不计入羁押期限,这是合理的司法安排。因为中止审理意味着审判活动因特定情形无法继续,若仍将此期间计入羁押期限,对当事人不公平。
2.当出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且需继续查证、审理的情况,应按规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而不是继续羁押。
3.待中止原因消除恢复审理后,必须严格遵循相应诉讼阶段的法定羁押期限规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建议司法机关在遇到需中止审理的案件时,及时准确地变更强制措施,同时在恢复审理后严格把控羁押期限,避免超期羁押现象发生。
2026-01-17 20:3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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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中止审理是因特定情形使审判活动无法继续而暂时停止程序,此期间通常不计入羁押期限。这是为了保障司法程序的合理性与公正性,避免不合理的长时间羁押。
(2)当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时,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意味着中止审理期间一般要变更强制措施,防止过度限制人身自由。
(3)一旦中止原因消除恢复审理,就需遵循相应诉讼阶段的法定羁押期限规定,确保司法程序依法依规进行。
提醒:
中止审理期间强制措施变更需严格依法进行,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7 19:2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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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法院中止审理情况,相关人员应及时了解中止原因,待原因消失及时推动恢复审理。
(二)在中止审理期间,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依据规定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恢复审理后,密切关注相应诉讼阶段的法定羁押期限,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6-01-17 17:38: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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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中止审理时,一般不计入羁押期限。中止审理是审判中遇特定情况,审判活动无法继续,法院暂时停止审判,原因消失后再恢复。
2.被羁押案件若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继续查证、审理的,可对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中止审理期间通常变更强制措施,而非继续羁押,恢复审理后要遵循对应阶段法定羁押期限。
2026-01-17 16: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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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院中止审理期间通常不计入羁押期限,一般应变更强制措施而非继续羁押,恢复审理后需遵循相应诉讼阶段法定羁押期限规定。
法律解析:
在审判过程中,若出现特定情形致使审判活动无法继续,法院会决定中止审理。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若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且需继续查证、审理,可对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意味着中止审理期间,通常要变更强制措施,而非持续羁押。当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恢复审理后,就必须遵循相应诉讼阶段的法定羁押期限规定。如果对法院中止审理期间的羁押问题有疑惑,或者在法律程序中遇到其他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7 15:07: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