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的进程中,若原告未能出庭,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加以处置。
一般而言,若原告并无充分且恰当的理由而未能出席审判程序,法院或许会以原告自动放弃
诉讼为由而裁定其
撤诉。
然而,如果原告为了案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已经提前向法院提出书面建议说明了无法出席庭审的合理原因,那么此案便可能被延期审判。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离婚纠纷这类案件往往要求
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以便法院能准确地查证夫妻关系是否真正恶劣至已破裂等重要事实。
若因原告缺席而导致案件被裁定撤诉,并且在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出现的前提下,原告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
起诉讼的话,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总的来说,原告应当尽可能准时出席审判程序,从而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