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与撤销之间,存在着显著且明确的差异。
首先,两者的性质有所不同。
众所周知,解除是对于有效的合同进行预先设定的终止过程;然而,撤销却是为了纠正那些存在着某些实质性缺陷的合同,从而使其自始至终都不具备
法律效力。
其次,从引发这两种行为的原因来看,解除通常建立在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明确的解除事由之上,例如一方的
违约行为、无法预见的
不可抗力事件等等;而撤销的情况则主要源于重大误解、
欺诈、
胁迫以及显失公平等各种复杂的情形。
最后,从法律效果的角度来看,解除仅仅会对未来产生影响,即在解除之前所形成的
合同关系仍然保持其有效性;而撤销则具有追溯性的效力,被视为该合同自始就未曾受到过法律的约束。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上,解除需要严格遵守法定或者约定的程序和方法;而撤销则必须通过
诉讼或者
仲裁等法定途径才能得以实现。
总而言之,无论是在适用的条件、法律效果还是行使的方式等各个方面,合同解除与撤销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