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
当事人在购买相关商品时并不清楚其为假货,并且是按照市场公平合理的价格成交的,那么就通常而言,他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若当事人已经明确知道所购买之物系假货,但仍然予以接收并赠送给他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则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从
民法角度来看,假如朋友因此受到某些损害,那么当事人有可能被要求
赔偿朋友的
经济损失。
至于
刑法层面,倘若假货涉及到了重大的
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涉及到食品安全、药品质量等重要领域的伪冒产品,当事人的知情购买以及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构成
犯罪的
共犯或协助行为。
总结来说,关键就在于当事人在购买物品时是否已经清楚地了解到该产品为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