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抵押担保专题 > 担保合同能否先于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能否先于借款合同

依照法律规定,担保合同通常不宜优先于借款合同订立。
担保合同所依附的是借款合同,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确保主合同(即借款合同)中债权人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护。
假如担保合同先行确立,鉴于主债权债务关系尚处于未决阶段,担保的具体细节如担保范围、金额等核心内容均难以明确划定,这样就使得担保合同的性质陷入一片模糊之中。
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下,当事人之间或许会达成协议率先签订关于担保合同的框架性文件,但此类协议往往仅起到了概述性的效果,真正本质上的担保权利与责任还需等到借款合同正式签订之后方能明确并生效实施。
总的来说,根据常规做法,只有在借款合同已经存在的前提下,我们才可以设定出合法有效的担保合同。
最新修订:2024-10-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