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如收受
定金的一方未按预先约定之
债务履行义务,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支付两倍的定金作为
赔偿。
若您在收取房屋租金定金之后决定不再继续将该
房屋出租,原则上并不允许您单方面取消这笔定金的交付。
然而,如果您与另一方就此问题进行平等、友好的协商并达成共识,即他们同意您退还定金,则这一行为也是合法且可行的。
鉴于此,除非当时您有法定的
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拒绝出租该房屋,又或者合同中已存在特别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您将需要按照原定协议承担
违约责任,向另一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补偿。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对
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范进行详尽的审查和解读,以确保您在处理这一问题时的严谨,避免由此引发潜在的
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