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离婚手续办理的过程中,若其中一方采取非法手段将婚内
共同财产予以转移,此类行为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定为无效。
依据我国现行的
婚姻家庭法规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积累的
共有财产,相互间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力。
如果有任何一方,于
离婚诉讼展开期间或是
诉讼发起之前,采用隐匿、低价出售、损坏、浪费婚内共同财产之类的行为,甚至是用虚构婚内共同负债的方式,试图独吞对方的
财产权益,那么,当涉及到
离婚时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的问题时,此方将会面临财产减少
分配比例甚或被拒绝分配的不利境地。
倘若在离婚之后,另一方察觉到了前述这种不法行径,有权向法院直接提请诉讼,请求重新制定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
在此期间,法院将会慎重权衡
转移财产的本质属性、具体数额以及行为给受害方带来的损害状况等诸多因素,以期
保证整个判决过程的公平正义。
然而必须要明确指出,企图利用转移财产的方式攫取不当经济利益,这样的做法无法得到法律的全面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