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过程中,倘若所提交的材料不够全面详尽,法院通常会决定不予受理该案。
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要求,提起
离婚诉讼所需呈交的核心文件包括
起诉状、原告的个人
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双方已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
结婚证书等。
其中,起诉状应当详细列明原被告双方的
身份信息、明确具体的
诉讼请求以及陈述清晰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而结婚证书则是用来证实婚姻关系真实存在的关键
证据。
如果以上这些至关重要的材料有所缺失,那么法院将难以准确把握案件的基本情况,同时也无法确定
当事人的身份及其诉讼请求。
然而,部分法院或许会先行接受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并给予一定的期限以便其补充完整。
总而言之,为了确保能够顺利地被法院受理,建议当事人尽可能地准备齐全所有相关的材料,以避免对
诉讼程序造成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