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问题阐述并不十分详尽明朗。
若你意指的是在未有事实
同居的前提之下,法庭居然做出了判定同居并且宣告无罪的裁决,那么这便极有可能是对事实的
误判。
首先,您当务之急便是核实法院裁决所依赖的
证据与事实认定是否存在偏颇。
倘若确实存在错误,您有权在法定的
上诉期内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出上诉,同时务必准备好能够证明并无实际同居行为的相关证据,例如
证人证词、书面证据、实
物证据等等。
在上诉过程中,您需明确而精确地陈述自己的立场及理由,着重强调事实的真实性以及原审判决的不当之处,以便于争取上级法院依法进行
改判。
然而,请您务必留意,上诉必须遵守严谨的法律程序和期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