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在签署了
定金合同之后,未能履行支
付定金的协议并轻易地选择退出此项交易,这一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一种
违约行为。
定金合同自实际支付定金之日起便具备效力,但先前签署的合同仍然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即便尚未实际进行
定金的交付,只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益与义务,其中任何一方就不能没有充分理由便擅自改变主意,违背了合同中所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履行合约的义务。
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根据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向违约者索取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
然而,关于具体的
赔偿责任范围以及程度,则需要结合合同的具体条款、违约行为的严重性以及由此带来的
经济损失等多方面因素来加以综合考虑和判断。
总而言之,即使在未实际支付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不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论和决定,随意反悔可能导致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