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类孳生众多复杂事宜的情形,我们依然可以从法律层面寻求解答途径。
首先,业主应当尽快组织建立起业主委员会,由他们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去行使维护合法权利的职责。
对于那些开发商早早失联或是逃跑的情况,只要其中存在
违约行为,例如未能按照签订的
购房合同要求按时交付出房或者必要的公共设施,业主完全有权凭此合约向法庭发
起诉讼,依法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
违约责任,借以挽回自身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
如果物业公司在撤出服务之前没有依照法定程序提前发出通知并且没能进行充分的工作交接,这些同样也构成了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可以考虑重新挑选出更为适宜的新物业公司来接手为小区提供服务。
与此同时,他们还应该找到并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争取得到更多的行政支持以及协调,以便能够推动解决那些遗留下来的问题。
在整个处理过程当中,千万不可忘记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
证据材料,比如购房合同、缴费收据、往来通信等等,这些都将成为后期进行法律维权时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