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村地区
房屋所有权确认
纠纷的处理措施,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步骤。
首先,应当鼓励争议双方积极寻求协商途径来解决问题,以期通过和平手段达到共识。
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向当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提出
申诉请求,由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土地利用规划以及
农村宅基地政策等因素展开深入调查与调解工作。
若
当事人对于政府所做出的
处理决定持有异议,有权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在此期间,必须提供充足的
证据支持,例如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建筑工程审批文件以及
证人证言等,以便于证明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院将依据客观事实与法律条款,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总而言之,妥善处理此类纠纷,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重视证据搜集与程序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