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业主出现
违约行为而需要承担的
赔偿责任,其数额主要是依据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以及实际违约产生的损失状况来决定的。
在合同中有明白无误地列举出
违约金数目或计算方法时,一般情况下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进行执行。
然而在合同并
未约定违约金数目的情况下,依照有关
法规规定,违约方需要向守约方补偿因自身违约行为引发的损失,这些损失既包括已经付出的
定金款项、中介服务费用等直接
经济损失,也包括因房屋价格上涨导致的潜在差价损失等预期
可得利益的损失。
在实际
损害赔偿金额的设定上,应尽可能符合由违约导致的全部损失,但是却不能超出违约方
签订合同时实际上预见或是有必要预见到由于自身违约可能诱发的所有损失。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比如合同执行的进度、违约方的过失程度等等,以得出具体的
赔偿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