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之,遗产传承安排的次序划分如下:首先,若存在
遗嘱者,根据其遗嘱规定进行
继承分配。
当遗嘱明确指定了
继承人并给出分配方案时,应优先遵循该遗嘱指示执行。
倘若未立下遗嘱,则依照
法定继承原则处理。
法定继承的序列依次为:
第一顺位是合法配偶、子女及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继承启动之后,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接手继承,
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不得参与。
如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供继承,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
在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他们所能继承的遗产份额通常应保持平等。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应对其给予适当的关照。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
赡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考虑给予更多的份额。
如果有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未能履行
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该考虑不分或少分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