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一方父母全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是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
3.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特殊约定,房子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2026-02-02 06:03: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婚前父母出钱买房归属分多种情况,全资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个人婚前财产;付首付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另一方获补偿;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父母全资购房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所以是个人婚前财产。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本质上是产权登记方的,但考虑到另一方参与还贷及房屋增值,所以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体现了公平原则。如果遇到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归属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6-02-02 05:30:00 回复
咨询我
婚前父母出钱买房归属的确要分情况确定。一方父母全资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出资人子女个人婚前财产,这保障了出资方子女权益。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体现了对双方贡献的考量。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房屋一般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有约定则从约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婚前明确购房资金来源及产权归属,可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
2.婚后共同还贷时,注意保留还款凭证等资料。
3.若涉及双方父母出资,提前协商好产权份额及相关事宜并形成书面约定。
2026-02-02 03:49:2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方父母全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明确属于出资人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等财产分割情形中,另一方无权主张该房屋产权。
(2)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不过,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房屋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若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提醒: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情况复杂,不同情形法律处理不同,建议在涉及房产相关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士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6-02-02 01:56:38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想明确婚前父母出钱所购房屋归属,在一方父母全资购买时,要确保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样能保障房屋属于出资人子女个人婚前财产。
(二)当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且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要留存好共同还贷的相关凭证,以便在离婚分割时确定补偿金额。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若想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6-02-02 01:34: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