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中,针对狗咬人事件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必须依据具体案件进行综合考虑和分析。
当涉事的狗主人未能履行妥善的饲养管理职责,导致其饲养的狗伤害了他人,那么该狗主人将承担相应的
侵权赔偿责任,这一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所规定的“饲养动物致害责任”原则。
然而,若被咬者故意挑衅狗或者存在严重过失而导致自己被咬伤,那么狗主人的责任则可能会得到减轻甚至完全免除。
另外,如果是被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了伤害,不论被咬者是否存在过错,狗主人都必须承担起侵权
赔偿责任。
对于
被狗咬伤的受害者,他们有权向狗主人提出索赔,要求对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内的所有用于治疗和康复过程中的合理费用,同时也包括因
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损失。
如果因此次事故导致受害者残疾,狗主人还需要额外
赔偿辅助器具费及
残疾赔偿金;若造成受害者死亡,狗主人还须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