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重婚罪构成有两个条件,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若配偶仅与第三者同居,未以夫妻名义对外交往,周围人也不认为是夫妻关系,不构成重婚罪。
(2)若有证据证明配偶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像对外宣称是夫妻、共同购房登记为夫妻、亲友邻里都认为是夫妻关系等,可向法院提起重婚罪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3)即便不构成重婚罪,配偶行为也属民法典规定的重大过错行为。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倾向保护无过错方,对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提醒:注意收集共同生活照片视频、证人证言、对外交往书面记录等证据维护权益,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