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未履行一项因素无法判断
合伙协议之有效性。
通常而言,只要合伙协议之制定是各参与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违背任何法律条例中的强制性要求,且已满足
合同生效的必要要素,则该协议将被认定为具有合法性的。
尽管未履行可能引发
违约责任,然而却并不必然导致协议失效。
若未履行系因
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所致,
当事人有可能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倘若一方已经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自身行为阐明其不会履行主要
债务,另一方可据此宣告解除该合同。
然而,在决定协议有效性时,我们必须全面权衡诸多具体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
总的来说,不能过于草率地认为任何未能尽职履行的合伙协议都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