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及强制解散两种情况。
前者往往基于
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或经过股东会的决议而进行;后者则多为由于公司存在
违法行为,受到行政部门的严厉
处罚甚至是
司法判决,不得不进行解散。
在公司解散之后,必须立即组建
清算小组,对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详尽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同时向所有
债权人发出通知,要求他们提交各自的债款申报。
在完成以上工作后,清算小组需制定详实的清算计划,并上报给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是人
民法院进行审核确认。
待清算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算小组应编制清算报告,同样需要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是人民法院的审核确认,然后再将其提交至
公司注册机关,申请办理
公司注销手续,并发布公告宣布公司正式终止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