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环节签署意向书之后出现
违约行为,其所涉及到的具体责任须依据意向书中的明确约定以及适用的相关现行法律
法规来加以确定。
一般而言,违约者有可能需要承担以下几方面的责任:
首先是
定金罚则,倘若签订意向书时已交纳了
定金,那么违约方将有可能失去这笔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则必须按照约定的比例双倍返还定金。
其次是
违约金,如果意向书中已经对违约金的金额作出了明确约定,那么违约方就必须按照约定的金额进行支付。
再者就是
损害赔偿,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了实际损失,并且这个损失超过了定金或者违约金的金额,那么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超出部分进行
赔偿。
最后是继续履行的责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意向书中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然而,对于具体责任的确立与承担方式的评估,还需要综合考虑到违约行为的具体原因、双方各自的过失程度等等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