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整体来看,涉及
欺诈行为的
购房认购合同乃是可被撤销之合同而非必然失效的合意。依据我国严谨的法律制度,倘若各方在签署认购协议的过程中,其中一方
当事人利用
欺诈手法,导致另一方在严重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境之下签订了合同,受损失方有权向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此份合同。然而必须注意的是,主张
合同撤销权利必须具备充足的
证据支持,用以证实确实存在欺诈行为,例如谎话连篇、蓄意掩盖重大事实等。若在法定的
撤销权行使期间内,受欺诈方未能及时行使撤销权,则该认购合同将继续保持有效性。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通常设定为自知晓或理应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总的来说,对于涉及欺诈行为的购房认购合同,其效力需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