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开发商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房屋销售属于
违法行为。倘若您因此提出
退房并追回款项的主张,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法律层面出发,此类行为将致使所签订的
购房协议归于无效。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全部
购房款以及利息,并且还需
赔偿由此引发的
经济损失。损失的赔偿范畴应涵盖因
合同无效而给您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例如购房款的
资金占用成本、为购
买房产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等。若开发商拒绝履行
退款义务,您可选择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所有与购房事宜有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购房合同、付款收据、沟通记录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