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受领迟延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

受领迟延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

所谓“受领迟延”(粮食滞留),乃指债权人为使债务人得以履行债务应及时接受并处理之而未能尽到其责任,此亦构成债权人未履行协助义务的特殊情形之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则指当事人对彼此均负有债务,而无优先履行次序之虞时,负有同时偿付的义务。在此种情况下,由一方在另一方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当一方履行债务与约定不符时,另一方也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以买卖合同为例,双方约定在支付货款后方可交付货物。若卖方未能按约交货,买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此即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反之,若买方已备妥款项,但卖方却无故未前来收取,此即为受领迟延。两者在维护合同公平性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最新修订:2024-09-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