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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合同违约开发商不退怎么办

倘若您不幸在南京遭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开发商拒绝履行解约退款的事项,首先应当认真细致地审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明确了解您与开发商各自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对违约行为的具体规定也需要有清晰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您需要妥善保存并整理所有与此事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原件、支付款项的收据、双方往来的通信记录等等。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先行尝试通过和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向其发送书面催告函,明确表达您方的诉求及其理由依据。如若经过上述努力尚无法取得满意的解决方案,您可以寻求当地县级以上住房建设管理部门的帮助,提出投诉,请求行政部门介入并居间协调此事。然而若是上述各种方式都未能实质性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向对该争议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漫长而复杂的诉讼过程中,请务必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所确立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条基本原则,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收集并准备足以支撑您诉讼主张的有力证据,从而使开发商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偿还欠款、赔偿实际损失等。
最新修订: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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