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关延期交付房屋的相关规定中承诺两个月内免除责任的合法性评估问题,需要全方位地进
行权衡以及综合考量各种复杂因素。从严格的法律视角来讲,这取决于在
合同签订之初各方
当事人是否严格遵照了公平、自愿、合法等基本原则。倘若该项约定是在各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并且并未触犯任何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会将其视为合法有效的。然而,如果开发商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擅自制定出这样的条款,使得
消费者在所处的交易地位严重失衡,那么购买者便有权对该免责条款提出质疑并且主张其无效。另外,我们也必须进一步关注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根本原因。如若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其他
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可归咎于开发商的原因所引发,同时在经过合理期限的等待期后,约定免除责任的条款可能会被视为合法执行;但也存在因为开发商本身的疏忽或者过失而造成
逾期交房的情况,即使有约定免除两个月责任的约束,消费者仍然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个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