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遗产的
继承并不设有限制期限。然而,如果因为继承导致了纷争并且引起了
诉讼程序,那么确实存在着一个法律的时效期限。这种时效期限适用于因继承而引发的任何争议,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应在被
继承人去世之时触发。并且,在继承发生之后,只要继承人并未表现出明确的非继承意愿,就应该看作是接受了该继承。不过,若是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如何分配问题出现了纷歧,他们必须按照规定,通过向当地
司法机关提出申请来寻求权益的保护。根据相关
法规,向司法机关申请保护的时效期限为三年,这是从继承人意识到或者理应知道自身权利遭受侵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然而,如果遭遇权利受损,又过了二十年后才提出
申诉,那么司法机关将不再予以保护。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时效期限。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时效期限的具体适用会因事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