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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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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父母在世时口头弃遗产可不可

朱* 重庆-涪陵区 遗产继承咨询 2026.01.10 02:05:29 300人阅读

子女在父母在世时口头弃遗产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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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子女有放弃遗产的想法,需明确在父母在世时,任何形式的放弃表示都无法律效力,应等待父母去世后,继承开始且遗产处理前再做打算。
(二)子女要放弃遗产,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口头放弃不被认可。
(三)在准备书面放弃表示时,要确保内容明确表达自己放弃继承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6-01-10 07:0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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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子女在父母在世时口头放弃遗产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需在父母去世后继承开始且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放弃才有效。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算,继承人放弃继承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父母在世时,继承未发生,子女未取得继承权,也就无继承权利可放弃。所以此时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预先放弃,都因缺乏权利基础而无效。若子女确实要放弃遗产,应在符合法定时间和形式要求下进行,即父母去世后继承开始,且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放弃,这样的表示才具备法律约束力。若在遗产继承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0 05:4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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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在父母在世时口头放弃遗产不具法律效力。因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父母在世时继承未发生,子女尚未取得继承权,不存在可放弃的权利,所以此时不论口头还是书面预先放弃都因缺乏权利基础而无效。
2.若子女要放弃遗产,需在父母去世后继承开始且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这样的表示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6-01-10 04:0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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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在父母在世时口头放弃遗产,这种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按照法律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的。只有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才是有效的。
2.父母在世时,继承还没发生,子女也就还没获得继承权,自然没有可以放弃的继承权利。所以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预先放弃遗产,因为缺乏权利基础,都是无效的。
3.如果子女确实要放弃遗产,应该在父母去世、继承开始且遗产处理前,用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思,这样的表示才有法律约束力。

2026-01-10 02:5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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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继承起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在父母在世时,继承尚未开始,子女还未实际获得继承权。
(2)继承人若要放弃继承,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子女在父母在世时口头放弃遗产,由于此时无继承权利可放弃,缺乏权利基础,所以这种口头放弃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3)若子女确实打算放弃遗产,正确做法是在父母去世、继承开始且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愿,如此该表示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提醒:子女切勿在父母在世时随意口头放弃遗产,若有放弃需求,一定要在合适时间以书面形式进行,具体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0 02:28:06 回复

一、人身保险(一)身故理赔需要提供的必备资料(如无特殊说明,所有资料均要求原件)1.理赔申请书。2.保险合同。3.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书等。5.若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请提供法定继承人公证文件。6.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丧葬证明。7.您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8.若因意外原因导致身故,请提供意外事故证明。(二)非身故理赔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如:核磁共振、C、B超、光、心电图、实验室检验报告、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等。1.重症监护室的证明包括重症监护室收费证明、护理记录等。2.身份证件户籍证明:若保险金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理赔金,申请时请提供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等资料。3.若因意外原因就诊,请提供意外事故证明:公安部门笔录、证明、报警回执、法医检验报告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调解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工伤事故鉴定报告、单位工伤事故报告等;其他:剪报、照片等。4.申请豁免保险费时需同时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件。5.重大疾病类理赔申请资料请同时参考条款的要求提供。6.在医院门诊进行诊治的,门诊资料包括:完整且真实的门诊、急诊病历记录;姓名、日期等内容完整无误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正式收据;门诊急诊检查检验报告单;发票所对应的处方或费用明细单。7.您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二、机动车辆保险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合同约定对于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根据标的的损失和损伤程度按照保险责任计算审核后给付的金额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交强险保险单;(二)索赔申请书;(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五)如果您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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