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地产纷争的过程中,
诉讼时效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向各级人
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益的请求时,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然而,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应遵循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因
房屋产权登记引发的争议,并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此外,如涉及到
物权请求权,例如要求返还房产、排除妨碍等事项,同样不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需要明确的是,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遭受侵害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然而,若权利人自权利受损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未
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