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开发商突然弃约,导致
买房者的合法权益受损这一问题,根据
购房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条款,买受人有可能有权提出索赔请求。在这种情况下,首要步骤是审查并理解
购房合同中关于
开发商违约责任的详细描述,尤其是违约救济措施的规定。常规情况下来讲,承担
违约责任的形式可能包含:退还已缴纳的所有房款及其产生的相应利息;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对因
违约行为而引发的损失作补偿(例如,由于房屋价值上升导致的实际房产贬值损失,以及租房期间支付的额外使用费等等)。然而,若合同文本对于这些内容没有清晰的表述或约定,那么买受人便可以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法条条款,按照违约行为给其带来的真实损失范围来提出
赔偿要求,此处的损失应该是客观存在且由于违约行为导致的,还需要考虑到在下一步合同履行过程中原本可预期得到的额外收益。值得重视的是,
赔偿金额不能超出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违约行为可能会给对方带来的损失。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着手收集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的关键
证据,以便通过法律手段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