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借助五证齐全来申请完成其初次登记手续。所述的“五证”,即为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项证件。而申请初步登记时,须严格遵循各项法定要求及标准,其中涵盖了拥有全面且合法性的相关证件与审批文件等要素。若以上提到的五证并不完全完备,则意味着该开发项目可能正处于不合规或者手续尚未完整齐备的阶段。从法律视角进行审视,方法层面上缺失必要的证件记载,可能导致
产权归属状况产生混乱,同时加大了法律风险。基于上述因素,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通常将会拒绝为这类型项目发放初次登记的批准文书。如有尝试绕过规定强行提出申请,有可能招致
行政处罚的惩罚,甚至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
责任风险。然而,对于具体情况的判断,仍需结合当地的法律
法规以及政策规定进行综合性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