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必要前提条件涵盖: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严重
刑罚,而实施
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社会隐患风险;在患上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妇女的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性;以及在
羁押期已满但事例尚未处理完毕的情况下,因需要采取
保释来辅助
司法程序运行。关于此类事宜的操作规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要点包括:严格遵守
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如果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出现任何变化,务必于二十四小时内上报执行机关;若在传讯之时应即时抵达指定地点接受相关提问等等。若违背上述规定,可能将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进而再次被捕入狱的后果。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事例已经完结,仍然需要积极配合
司法机关进行调查与审理。